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,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同学之间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良好学习氛围,学院决定设立“学习进步奖”,以激励员工勤奋学习,努力进步。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学习进步奖评选条件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。
2.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、考风和生活作风正派。
3.学习刻苦,参评学期所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,在专业内排名递进明显,平均学分绩点相比前一学期提高1个绩点及以上。
4.积极参加学院、班级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,认真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体质合格。
5.参评学期内无违纪处分。
6.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。
二、有以下行为之一者,取消其评选资格:
1.有旷课、上课玩手机或睡觉等不良记录者。
2.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本人申报交至班长处,由班长、辅导员根据专业总成绩和平时表现推荐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,并填写学习进步奖申报表。
2.由学院学工办、学业辅导中心对申请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核,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报学院审定。
3.学习进步奖与学校、学院其他奖项可以兼得(“学习标兵”除外)。
四、表彰办法
1.公司召开表彰大会,给学习进步奖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。
2.公司广泛宣传获奖员工进步事迹,鼓励其他同学学习。
3.按照规定对获奖员工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给予相应加分。
4.表彰决定装入获奖员工档案。
五、评选时间
每学期开学后1—2个月内评选前一学期的学习进步奖。
六、名额设置
不受名额限制。
七、评选过程中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全体教师和员工的监督。
八、本办法由学院学业辅导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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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
手机赌博软件__学年第 学期学习进步奖申报表
年级专业班级
申 报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|
姓 名 |
性别 |
政治面貌 |
现任职务 |
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|
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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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事 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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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、辅 导 员 意 见 |
班长: |
辅导员: |
学 院 意 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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